《花冈事件》

HANAOKA INCIDENT 

张国通编著  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93月版

 前言  关于花冈事件

       日本强掳中国劳工真相

花冈暴动始末

耿谆回忆


前言  关于花冈事件

日本强掳中国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军国主义为称霸亚洲、称雄世界的野心,对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发动了大规模的侵略战争,其中尤以中国受战争之害最为严重。日本侵略者极力推行“三光政策”,其所到之处,不仅疯狂地掠夺中国的物产资源,而且通过种种残酷、卑鄙的手段,疯狂地掠夺中国的劳动力资源,大肆强掳中国抗日军民和无辜百姓为日本充当劳工,从事无偿的劳役,施以非人的待遇,造成众多中国人的死亡和残疾,给无数个中国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三省,建立了伪满洲国。193777日,发动“卢沟桥事变”,开始了向中国的全面进攻。依据“以战养战”的日本战时基本国策,为了大量掠夺中国的资产和劳动力,为其侵略战争服务,日军于19386月在北平成立了新民会劳工协会,在青岛成立了山东劳务福利局,在济南成立了山东劳务公司等半官半民的搜刮劳工的机关。19392月,日军又在青岛成立了大陆华工公司,19417月,日本侵略者将上述机关合为一体,组成华北劳工协会,并在北平、塘沽、石门(今石家庄)、太原、济南和青岛等地分别设立战俘劳工集中营,关押了众多的抗日军民和无辜群众。日本侵占东北后,仅从华北强掳到东北的劳工就高达800万人,在煤矿、港湾及军事工程等从事苦役。

随着战争的升级,日本国内劳动力出现严重不足。为解决这一矛盾,日本政府先后颁布了19383月的《国家总动员法》、19394月的《防止从业人员移动令》和7月的《国民征用令》等多种法令。但是,由于对中国大陆派兵的不断增加和国内军工生产的日益扩大,国内劳动力不足的状况愈加严重。

1941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更多的日本青壮年投入侵略战争,国内劳动力更加枯竭。因此,19421127日,日本东条英机内阁通过了《关于向国内移入华人劳工事项的决定》,指出“鉴于内地(指日本国内)劳动供需关系日益紧张,尤其是重体力劳动部门劳力显著不足的状况,根据下述要领,将华人劳工移进内地,以便使其参与大东亚共荣圈的建设。”根据日本东条内阁的旨意,侵华日军从19433月至11月,将1411名中国人先行“试验性地移入”日本,从事重体力劳动。经过一年的试行之后,1944228日,日本次官会议又作出《关于促进华人劳工移进国内事项的决定》的执行细则。列入《1944年度国民动用计划》中的中国劳工人数为3万名,从此正式开始实施无代价地大量抓捕中国人到日本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计划。这样,从19433月开始,到19455月止,共强行移进169批、38935名中国劳工到日本国。其中华北劳工协会34717人,华北运输公司1061人,华中劳工协会1455人,南京伪国民政府机关682人,伪满福昌华工公司1020人。(以上是日本官方统计)

根据19901220日出版的由日本田中宏等人编著的《强掳中国人的记录》一书记载:“实际被赶上船运往日本的中国人由于饥饿、疾病和迫害,乘船劫运前已死亡2823人,强掳中国人实际应为41758人。”

抓捕中国劳工到日本本土是在日本驻华日本和汪伪国民党卖国政府及华北政务委员会指导下,由劳力统制机关(如华北劳工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的。被掳往日本的中国劳工大致有如下情形:

1、中国劳工的成分及来源。被抓到日本的中国劳工从组织成分来看:一是爱国抗日的中国军队的指战员;二是没有暴露身份的共产党抗日救亡干部;三是贫苦的农民、工商业者、教师和青年学生;四是失去日军信任或拟投八路军的原亲日伪军,这是极少数。从地域上看,华北为35778人,占赴日劳工的90%以上;华中为2137人;伪满统治区为1020人。

2、中国劳工被强制输出的分类:一是行政供出。即日军通过日伪政权和劳工协会逐级下达指标,强制其提供劳工。二是训练生。即日军在作战“扫荡”中捕俘的中国士兵以及采用“猎兔法作战”抓捕的平民百姓以八路军的名义送进集中营训练后送往日本。三是“自由”征募。主要是指华中地区,采取诱骗的方法招募工人,说“自由”并没有自由,和其他劳工一样。四是特殊提供。对且有装卸、木工技术的现职工人,根据紧急需要强募输入。

3、中国劳工在日本各地的分布:从中国抓捕的战俘劳工运抵日本后,由日本厚生省再分配到日本各地的35家公司的135个作业场。这些作业场从北方到南方,遍布日本本土各地。

花冈惨案

位于日本秋田县北部的花冈,是当时强制中国劳工的日本35家公司的135个作业场中的一个。

19444月,身为国民党十五军六十四师一九一团二营五连上尉连长的耿谆,在河南洛阳与日本侵略军的作战中受伤被俘。同年7月,他与被日军强行抓捕的300名战俘、农民一道,经过七天七夜的海上漂泊,首批押往花冈铜矿,被迫为“鹿岛组”(今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

之后,又有19454月的第二批600人,19455月的第三批100人被押赴花冈中山寮集中营。这样,俘虏和被抓和三批共计1000名中国人,除中途逃跑和被迫害致死的,押上货船的有986人,实际到达中山寮的为979人。

当年的花冈中山寮被中国劳工称作“人间地狱”。中国劳工在当时的“鹿岛组”的监督下从事修改河道的苦役。劳工们住在用木片搭起的工棚里,每天做1516小时的超强度劳动,以橡子面、苹果渣充饥。严冬时节,劳工们仍身着单衣,足穿草鞋,劳动于严寒和冰冷的泥水之中。严重的饥饿劳累,加上凶恶残暴的“鹿岛组”监工们的打骂摧残,每天都有多名劳工被殴打、虐杀致死,仅半年时间,就有200多人被迫害送命。日寇的凶残暴虐终于激发了身为大队长的耿谆组织暴动的念头。经过秘密组织发动,忍无可忍的中国人决定以死反抗。

1945630日晚,激情难抑的近700名中国劳工终于暴动。在耿谆的指挥下,劳工们打死监工,逃往中山寮附近的狮子森山。一场远离中国本土的大暴动震惊了日本朝野,警方出动两万军警围捕枪杀。翌日,余生的中国劳工全部被俘,暴动惨遭镇压。重落日寇魔掌的中国劳工遭到更为残酷的变本加厉的迫害。酷暑7月,中国劳工被捆绑双手,跪在铺着石子的共乐馆广场上,三天三夜不给吃喝,日晒雨淋,侮辱毒打。几天过后,广场上尸体遍地,其惨状目不忍睹。此后,耿谆被以主谋杀人罪判处死刑(后改判无期徒刑),另有12人被判以时间不等的有期徒刑。后因日本投降才使他们幸免于难。

至此,被强掳花冈的979名中国,共计418人命丧东瀛。此乃闻名于世的“花冈惨案”,又称“花冈事件”。

19483月,联合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横滨BC级军事法庭(第八军法会议)以杀害虐待俘虏罪对“鹿岛组”的4名监工以及2名警察判处死刑或20年徒刑(后均被释放)。日本有关当局和负有直接残害中国人罪行的鹿岛建设公司,公然违反国际公约,强掳中国劳工并犯下虐待、杀害俘虏的罪行,终以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为标志,永远地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正义之声

战后,由于历史的原因,国内花冈劳工幸存者之间失去来往,又与日本信息不通,“花冈事件”似不再被人提起。然而在日本,由于爱国华侨、有识之士和日本爱好和平人士的不懈努力,“花冈事件”纪念活动一年也没有停止过。从1952年开始,大馆市将“花冈暴动”的630日定为“和平纪念日”,坚持每年为死难中国劳工举行“慰灵仪式”和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

1985年,日本首相以官方名义参拜靖国神社,引起亚太地区各国和日本有识之士的关注。以日本爱知县立大学教授田中宏先生、律师新美隆先生为首的各界人士,于1988年成立了“强掳中国人思考会”,并会同神户“旅日华侨中日交流促进会”秘书长林伯耀先生等,着手进行关于战后遗留问题的研究,为妥善解决日本强掳中国劳工问题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1985年被证实耿谆健在的消息传到日本后,从1987年开始,日本各界对“花冈事件”的纪念活动又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

田中宏先生多次远赴美国,查找二战档案,从中搜寻关于“花冈事件”的珍贵史料。

林伯耀先生数十次频繁往来于日中之间,亲自组织寻找示威者,调查掌握了大量“花冈事件”的第一手资料。

具有强烈正义感的日本律师新美隆先生,铁肩担道义,同他的律师团一道,以正义的法律之剑,力为中国老人讨回历史的公道……

19891222日,“花冈惨案”幸存者聚会北京,成立了“花冈受难者联谊会”,并发表了致当年残酷地奴役过他们的鹿岛建设公司的公开信。信中向鹿岛建设公司提出三项要求:一、向“花冈惨案”罹难者遗属和幸存者谢罪;二、分别在日本大馆市(当年的花冈町)和北京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花冈烈士纪念馆;三、向“花冈事件”受难者986人每人赔偿550万日元,以资象征性地补偿我受难者肉体与精神上所遭受的苦难、创伤和牺牲。幸存的老人们强调表示,如鹿岛建设公司“执迷不悟”,纵使千载之后,他们的子孙也要继续讨还“血债”。幸存者们提出了三项要求,委托新美隆、内田雅敏、田中宏、内海爱子、林伯耀等在日人士与鹿岛建设公司进行交涉。

19906月,耿谆一行6人访日祭灵。75日,在东京鹿岛建设公司本部,“花冈惨案”幸存者及遗属代表与鹿岛建设公司副社长村上光春,就谢罪与赔偿问题进行当面交涉。谈判结束后,发表了共同声明。鹿岛建设公司承认对“花冈惨案”负有“企业责任”,并表示了“谢罪之意”,对于赔偿,鹿岛建设公司只是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必须通过对话努力进行解决的问题”,表示待以后协商解决。

这纯粹是敷衍搪塞,一拖就是6年,再无任何结果。

艰难的诉讼

1995628日,以耿谆为首的11位“花冈惨案”幸存者及死难者遗属代表组成原告团,正式向东京地方法院递交了一份长达308页的起诉书,状告鹿岛建设公司残酷虐待加害我中国劳工的罪行,并提出给予民间赔偿的正当要求。东京地方法院受理此案后,于19951220日首次开庭审理。

“花冈暴动”是二战期间惟一的发生在异国的暴动,“花冈事件”也是强掳中国人事件中惟一的在战争犯罪法庭作出历史性判决的案件,“花冈事件”诉讼案又是中国公民首次向日本法院控告二次大战中负有罪责的日本企业的首桩民间索赔案,因而备受中日及世界各国的关注。新华社、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时空报道”、“东方之子”等栏目相继连续报道,海外新闻媒体也纷纷作了大量详尽的报道。

然而,一次次地开庭,一次次地叫人失望,一次次地令人遗憾!

让我们从开庭时间上看:

19951220日,第一次开庭,开庭时间120分钟;

1996219日,第二次开庭,开庭时间40分钟;

1996513日,第三次开庭,开庭时间仅30分钟;

199678日,第四次开庭,开庭时间约30分钟;

1996930日,第五次开庭,开庭时间约30分钟;

19961125日,第六次开庭,开庭时间约30分钟;

199723日,当第七开庭后仅15分钟,园部秀穗裁判长突然宣布,终止审理此案,然后拂袖而去,使在场的人无不为之震惊。

这就是东京地方法院对一桩重大国际性历史惨案的全部审理。纵跨3个年头的“马拉松”式审理,总共7次开庭而累计不足5个小时——好一场可笑而滑稽的法律游戏!

此后,原告团、律师团及日本各界友好人士,纷纷抗议法庭的非法结审行为,并一再要求重新开庭并公正审理此案,但东京地方法院始终不予理睬。

无理判决

1997126日,原告团代表耿谆、张肇国、孟繁武、赵满山一行抵达东京,参加东京地方法院将于1210日对“花冈事件”诉讼案的最后判决。

1210日下午230分,按照法庭的指定,原告团的4位老人在新美隆、内田雅敏、清井礼司等8名原告律师的陪同下,经由侧边门进入103号法庭。这是东京地方法院师大的法庭,百十座位的旁听席远远满足不了要求,法庭外边的走廊上,挤满了来自日本各地的华侨和关心本诉讼的人们。

下午3时,民事13部裁判长园部秀穗和另外两法官进入法庭。他先是用目光狠狠盯着原告席,接着,又以中国原告配备的4名翻译人员过多为由,作出了只留1名翻译,其他3名逐出法庭的无理决定。

紧接着,园部宣读判决结果。仅仅不到10秒钟的时间,他即闪电般地判决完毕。坐在原告席上的老人们尚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身边的翻译也没有来得及把意思讲给原告听,已见园部裁判长匆匆推开身后的大门,逃也似地离开了法庭。旋即,法庭淹没在一片混乱的气氛中,抗议声、怒骂声此起彼伏。

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是:一、驳回原告一切请示;二、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三、原告的再上诉,附加期为60天。

中国原告败诉!

10日下午4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耿谆高举书写着“东京法院失公道,战犯鹿岛罪不容“的标语,严厉谴责鹿岛建设公司拒不承认历史罪恶和东京地方法院亵渎法律的卑鄙行径。老人们愤怒地表示,这一判决有失公道,拒绝接受并将继续上诉,直至讨回历史公道。

他们说:这是日本制造的第二起“花冈惨案”!

参加下午旁听的台湾籍全国人大代表刘彩品说:今天的判决和50多年前的“花冈惨案”没有两样,这是对中国人民人格的又一次侮辱,是对人类道义的又一次践踏,我们必须为此而斗争!

东京地方法院对“花冈事件”诉讼案的非法判决,在中国,在日本,在世界许多国家引起强烈反响,纷纷对其颠倒法律黑白的判决给予批判和抨击。

19971220日,“花冈惨案”的幸存原告和原告律师团一道,再度向东京高等法院上诉。

同日,东京高等法院受理此案。

 

日本强掳中国劳工真相

为了支撑太平洋战争,解决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问题,日本东条内阁于19421127日作出《关于向国内移进华人劳工事项的决定》。在此之前,日本土木建筑业界、矿厂业界、港湾业界陆续向政府提出请求书以要求输入中国劳工。1939年,北海道土木工业联合会外地劳动者移入组合代表地崎宇三郎(地崎组社长)在给政府的请求书上说:“日本国内劳动力不足已经成为严重问题,必须从中国大陆输入低廉的‘支那劳工’,以根本解决现在的劳动力不足问题,否则,我们企业界将面临重大危机。请政府方面给予考虑。”1944228日,日本次官会议又作出《关于促进华人劳工移进国内事项的决定》。会后,日本从中国华北、华中和东北地区10多个省、市,将被俘的中国士兵和强征的劳苦大众,劫运到日本国内服劳役。这些劳工在日本国内各企业单位和宪兵、警察的统治下,受尽折磨和摧残,许多人被虐待、虐杀。

据中国人殉难者名簿共同编制会执行委员会《关于劫掳中国人事件报告书》(以下简称委员会《报告书》)记载,按照日本内阁会议和政府次官会议所确定的方针,日本侵略者仅从19434月至19455月,就从中国各地掳掠劳工169批,共41758人。由于饥饿、疾病和迫害,乘船前死亡2823人,实际被赶上船运往日本的是38935人。这些人有90%是被抓捕的劳苦群众和中国军队的被俘人员。他们当中大多数是2049岁的青年和壮年。15岁以下的童工有157人。60岁以上的老人有248人,其中70岁以上的还有12人。

在被运往日本内地的途中,中国劳工的遭遇是很悲惨的。委员会《报告书》在“劫持时死亡情况”一事中写首,从乘船到抵达企业单位,这个阶段共死亡822人,其中船上死亡584人,上岸后至企业单位途中又死亡230人,失踪8人。除途中被虐待死亡者外,实际运到日本各地的中国劳工是38117人。他们被强迫分到135处企业单位服劳役。其中土木建筑业为最多,共63处,15018人,包括修建发电所、飞机场以及铁道、港湾建设和地下工程等;采煤、冶炼业居次,共47处,15816人,包括煤炭、水银、钢铁和其他矿石采掘与冶炼;还有造船业4处,1210人。港湾运输业21处,6073人。

为了加强对中国劳工的法西斯统治,日本军国主义者建立了内务省——地方厅——警察署——企业单位管理中国劳工体制,拟订了种种压榨中国劳工的手段和措施。中国劳工抵达各企业单位后,即在日本宪兵、警察和企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刺刀与皮鞭下生活。他们处在严密的监管下,不能外出。他们没有衣服,多用稻草蔽身,即使在大雪纷飞的严冬,仍然赤着脚干活;一餐只有一个糠窝窝头,饿了只好吃草根,啃树皮。病了不管,还要干活,每天劳动913个小时,多则走过15个小时,稍有不慎即遭鞭抽棍打。在如此残酷的虐待下,被劫到各企业的38117名中国劳工,又被折磨死了5999人,其中有2282人是到各作业场三个月以内被残害死的。据日本外务省《报告书》载称:从乘船以来各企业单位共死亡中国劳工6830人,占乘船总数38935人的17.5%,平均每五个半人中就有一人被夺去了生命。如果再加上负伤的(6975人)和残废的(467人),那么就中国劳工的伤亡率而言,在10%以上的有57个单位,其中10%29%43个,30%52%14个,在这14个单位中,共有中国劳工6640名,占总人数的18.4%,残废2483名,却占总残废数的36.31%,还有负伤的426人。如鹿岛花冈、川口芦别、空和天监、矿峰之泽、日铁釜石、古川足尾和战线仁科等单位,死亡率均在40%以上,其中战线仁科死亡率最高,200人就死亡了104人,高达52%

委员会《报告书》分析了中国劳工死亡的原因:一是疾病,二是事故,三是杀害。《报告书》援引外务省《报告书》列举的疾病死亡数字6234人以后指出,所谓大量病死,实际上是对大量摧残和虐杀的隐瞒。如川口组室兰共有969名中国劳工,死去310名,原因全部是患病死亡。但事实是,不少人是被虐杀或活埋的。这一点可以从1954年室兰市民对遗体发掘的结果得到证明。在这次发掘出的200余具中国劳工遗骨中,发现许多有弹孔和裂口的头盖骨,或怀疑是活埋的。日本企业当局只顾压榨中国劳工,不管矿井和工地安全,是千万伤亡事故严重的重要因素。这一点即使从外务省《报告书》经过粉饰的统计数字中也能看出来。在135个使用中国劳工的企业单位中,重伤1433名,轻伤5330名,死亡332名,残废130名,合计伤亡7230人,占中国劳工总数的18.6%,死亡的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日本当局对中国劳工的直接屠杀。

关于日本当局直接屠杀中国劳工的例子是很多的。委员会《报告书》举出若干警察逮捕和虐杀中国劳工的情况,说明日本人的直接屠杀不是个别的。《报告书》揭露,日本警察署仅在16个企业单位就逮捕中国劳工116名,其中死亡和失踪79人,占68.1%。《报告书》在列举上述事实以后指出:“这些事例只不过是警察逮捕的全体人员中的一部分。”除关在广岛、长崎监狱的安野、鹿困和崎户的38人是因原子弹爆炸而死亡外,其他“无疑几乎都是在警察所或刑务所中被杀害的。”

 

 

花冈暴动始末

中山寮――中国劳工的“人间地狱”

秋田县花冈町,仅次于大馆盆地北端,是以铜矿山为中心形成的小镇。花冈矿山发现于19世纪末期,出产银矿石。该矿山1915年移到藤田组(现同和矿业)的伞下。1941128日,日军奇袭马来半岛和珍珠港,战争扩展为亚洲、太平洋战争后,花冈矿山在增产的名义下,19427月开始引入朝鲜劳工,随后发展到强掳中国劳工。

鹿岛花冈营业所承接了藤田组下的河川工程。19448月,第一批被抓的中国劳工到达花冈。当时的鹿岛组花冈营业所,包括女事务员在内,共有20名职员。

中山寮是鹿岛组为驱使强掳到花冈营业所的中国人从事奴隶性劳动而设置的收容集中营。中山寮在距花冈营业所1公里左右的远离人烟的山里,由5栋木房组成,其中辅导员事务所、值班室、炊事场、仓库1栋,人微言轻中国劳工宿舍的3栋以及收容看护病号的1栋。

中国劳工从踏入中山寮的那一天起,便进入了“人间地狱”,每时每刻都受到鹿岛组的残酷虐待和迫害。关于中国劳工在鹿岛花冈所处的境遇,仙台俘虏收容所(集中营)所长在写给俘虏情报局长的“花冈事件”原因报告中有如下的记载:

1、劳务过重。原本每天10个小时的作业时间,到了620日,号称全县一起突击作业,延长两小时,变为12小时,而对此没有增加伙食。

2、粮食不足。尽管劳工粮食匮乏,食不果腹,但鹿岛组干部似有私吞一部分主食的迹象

3、华人受的是牛马般的对待。作业中稍停一下,就要挨打,行进中稍慢一点,也得挨打。他们的生活是只得到极少量的粮食,而被要求做最重的劳动,天天遭受殴打,这么说并不为过。

 

奋起暴动

 

严酷的劳动条件,无穷无尽的虐待,日寇惨绝人寰的暴行,使中国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为了捍卫中华民族的尊严,为了捍卫中国劳工做人的尊严,大家一致抱定誓死抗暴的决心。19456月,耿谆大队长毅然决定组织暴动。

1945630日晚,激情难抑的近700名中国劳工终于暴动,在耿谆的指挥下,劳工们打死监工,逃往中山附近的狮子森山。

(一场远离中国本土的大暴动震惊了日本朝野,警方出动两万军警围捕枪杀。翌日,余生的中国劳工全部被俘,暴动惨遭镇压。重落日寇魔掌的中国劳工遭到更为残酷的变本加厉的迫害。)

共乐馆——血腥的三天三夜

花冈警察署旁有一个共乐馆,它原是花冈镇的演剧场。在共乐馆前面有一个大广场。

194571日,这是一个令人难忘的日子。一批批、一群群中国劳工从狮子森山上被驱赶下来。他们被日本军警用绳索捆绑着、推搡着、棒打着,押进了广场。

广场四周临时栽起了木桩,木桩与木桩之间用绳子或铁丝网围着,四角站有岗哨,高处架着几挺机枪,广场周围和各个路口站着端枪的宪兵、握刀的警察和手持木棍、竹竿的日本人。

被赶进广场的中国人,抬头挺胸,面无惧色,带着痛苦和仇恨的目光怒视敌人。

日军强迫中国人跪在铺着碎石子的广场上。每人必须腰板挺直,屁股不准挨着脚后跟,成排成行朝一个方向跪着,不许动,不许说话,倒背手绑着,每两人用一条绳绑在一起,警察和民团人员在行列之间来回巡视。因李担子穿着被打死的“辅导员”的裤子,他在山上和广场上被视为是打死“辅导员”者,因此多次被打,伤得很重。

夜幕降临,围观的人渐渐离去。为了便于监管,日本军警把跪在广场上的五六百人分割成几群。

第一天入夜后下起了大雨。广场上被捆绑的中国人一行行全部倒下了。

提着矿灯,握着要棍,穿着雨衣的日本人,睁大着双眼监视着,不断有人倒下,死去。

开始,日本人还把死人拽到广场的一角,像堆放木柴一样码成一摞。后来,索性不管了,地上尸体横陈,有趴着的,有仰着的,也有扭歪着身躯的。死亡之状,惨不忍睹。死者的胳膊照样与活着的人捆在一起,这又加重了活着的人的负担和痛苦。

尸体白天被烈日暴晒,晚上任凭雨水浇淋,头被雨水浸泡后涨大了,惨白骇人:肚子鼓得大大的,溢出了黄水,成群的苍蝇在死者的五官爬进爬出……浓烈的血腥味混在那阵阵恶臭之中。

还活着的人们,双膝早已血肉模糊,失去知觉。烈日之下,汗水和着血水早已渗透了他们的破衣烂衫。体力稍好些的也处于半昏迷状态,片刻,双疼痛难熬地醒来。他们似乎惨叫过,也怒骂过,记不清挨了多少棍棒,人人如一具具活着的僵尸。

三天过后,活着的人被赶回中山寮。

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落下了帷幕。

共东馆――这个曾残害中国劳工的臭气,于1978年被拆除后,热爱和平和热衷于日中友好的大馆市民们,由武田武雄带领,于19803月,在原址建立了一块长方形横碑,碑的右端写着清秀的“共乐馆址”4个大字,碑中间的黑色大理石上记载着日本强掳4万名中国劳工和“花冈暴动”的原因,以及在共乐馆广场上,花冈中山寮的中国劳工们三天三夜惨遭虐杀的惨景。

 

花冈刑窟

在广场上腥风血雨镇压的同时,花冈警察署和共乐馆内更加残酷的迫害持续的时间更长。

日本警察把自杀未遂的耿谆大队长和几个中小队长直接送到花冈警察署审讯。缠着绷带的监工福田正在广场寻找可疑的人,一旦发现目标,马上示意拖入共乐馆内临时审讯室。馆内传出阵阵的殴打声和凄厉的惨叫声。

74日,广场上濒临死亡的500多中国人又被送入虎口——中山寮。

同日,日本警察派朝鲜人在一个名钵卷山的山坡上挖了两个大土坑,将已腐烂的100多具中国劳工的尸体扔在坑内(据日本提供的资料,广场上57具,中山寮53具),在两个大坑旁竖起了两根木桩。

716日,押回中山寮的劳工幸存者在警察的监逼下,又开始了繁重的工地劳动。

与此同时,警察署对耿谆、孙道敦、张金亭、赵书森、刘锡才、褚万斌、李秀深、张赞武、宫耀光、李光荣、刘虞卿、李克金等13名“主谋者”,根据《国防保安法》第16条第2款“战时骚扰、杀人罪”转送秋田县监狱。后经多次刑讯,由秋田县法庭开庭审判,判决耿谆死刑,其他12人为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7年、15年、20年不等,最轻者5年。但在“八一五”日本战败投降后的1945911日,秋田地方法院竟再以“战时骚扰、杀人罪”判处耿谆无期、其他10年以下惩役的徒刑,这便是留下档案记录的“1945.9.11秋田判决”。很显然,这是对之前判决作了手脚的判决,也是日本法庭战后对所谓“战时罪”作出的判决。

“花冈暴动”终以失败告终。

中国劳工虽败犹荣!

“花冈暴动”是二次大战中惟一的发生在侵略国的暴动,它所展示和表现出的中国人民为维护祖国尊严的捍卫民族气节而英勇斗争的伟大气概,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史写了光辉的一页!

花冈精神永垂青史!

注:1946年初,耿谆等人获释。 

《花冈事件》HANAOKA INCIDENT 张国通编著 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8年版

 

 

耿谆回忆

严冬到了,冰天雪地,难友们仍身着单衣,赤脚穿着草鞋,整天泡在冰凉的污水之中。冻得实在难忍,大家就拣些水泥纸袋绑在身上御寒。但被日寇监工发现后,统统收回烧掉不准再用。这些监工们,都是侵华战场上受伤回国的日本官兵,几乎人人心狠手辣,我们随时会遭到日寇监工的毒打和凌辱。夜里就更难熬了,每人只盖一片破毯,冷得不能入睡,常常几个人背靠背坐着取暖,瞌睡极了就倒成一团。病号室里彻夜都有人哀叫:冷啊、冷啊。为了使病号暖和点,我吩咐在工棚的通道里架火取暖,腾出破毯子给病友盖上。非人的折磨,使难友们越来越支持不住,仅半年时间就死去二百余人。我身为大队长,深感挽救有责,曾多次向日寇要求增加口粮、改善生活条件,但却一无所获,日寇总是阴沉沉地回答:“粮食的没有,你们大大的不好。”

19453月以后,日寇为了赶任务,巧立名目叫做“突贯期间”,就是搞突击,每天要做16个小时的苦工。难友们稍有怠慢,就横遭日寇的拳打脚踢,在这种超强度的劳动下,饮食却更为恶劣。当初,每人每顿只能半饱,后来粮食又减,每天两顿改吃橡子面,此种面粉蒸成干粮,黑得像土,硬得像石头,吃后人人腹痛、泻肚,因此病倒者、死亡者日多,有时一日之内,竟有四五人死去。病室中常有上百人躺倒呻吟号饥,我每次到病室,病号都握住我的手,声泪俱下,呜咽着说:“队长啊!我要是多吃一口饭,还能站起来。”有的刚说完,就离开了人世。

难友路老坎快要饿死,想见我一面,我过去时,他已奄奄一息,一见我来,满眼含泪,强打精神地拉住我的手说:“队长啊,给我弄口饭吧!我死后不能当饿死鬼啊。”但对这一可怜的要求我也难以办到,只有眼睁睁地看着他悲惨地离开人世。他死时双目圆睁,饱含着无限遗恨。我难过地用轻轻地抚下他的眼皮,禁不住滴滴泪水洒在死者的脸上、身上,在场的人也都泣不成声了。

难友刘泽玉身患重病,但不肯休息,因为监工规定:挂病号者口粮减半。为了多吃上一口饭,他硬挺着病躯上工。收工时,他蹒跚地走在后边,附近一位日本老太太见他十分可怜,扔给他一个米饭团,不料被外号“铁拐李”(该人名叫桧森,在中国战场上曾被打掉一条腿,人称“铁拐李”,此人心狠手辣)的监工看见,晚饭后,“铁拐李”喝令刘泽玉脱光衣服,一阵棍打脚踢,不大工夫,便打得满身是血,不省人事。“铁拐李”叫人拿凉水把他泼醒,又用烧红的铁条烙他的腿部,刘泽玉惨叫一声,又昏厥过去。此时,监工福田,又用正燃着的烟头,烧刘泽玉的脖筋,直到其一动不动才狞笑而去。

    一天,几个难友把专管火化尸体的李担子揪到我跟前,气愤地说:“队长,把这个丧尽天良的家伙打死吧!”此时,李担子跪在我面前,无限羞愧、悔恨地说:“队长,我该死,把我活埋了吧!我不是人,我不如一条狗。”原来,李担子在火化难友尸体时,偷偷地割了一块半生不熟的人肉,用破布包住,偷吃充饥。听着李担子的哭诉,我心如刀割,李担子不是饿得没办法哪能会干出这种事来?这难道是李担子的罪过吗?这是日寇逼出来的呀!于是,我慢慢将李担子扶起,告诉他以后不要再这样做。当时惨景何止这些,平常难友们因饥饿难忍,误食草根、野菜中毒而死者也不时发生。

同年6月中旬的一天,难友薛同道身体虚弱,收工时跟不上队,在跟上拾一苹果核充饥,被监工看见,当场遭到拳打脚踢。晚饭后,日寇监工集合全体劳工,当众把薛同道推倒在地,几个监工凶神般一拥而上,拳打脚踢。一个叫小田的鬼子,手执牛鞭暴跳如雷地对着薛同道的头部、腰部乱抽。我们这位受尽了非人折磨的难友,在日寇的毒打下,几天之后便悲惨地死去了。日寇伊势竟凶狠地说:“死了死了的好。”

《花冈事件》HANAOKA INCIDENT 张国通编著 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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