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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对阜新煤炭资源的掠夺

    在辽宁省西部的阜新地区,有四处煤矿万人坑。这堆堆矿工白骨,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掠夺煤炭资源、奴役中国人民的铁证。
    日本帝国主义染指阜新煤田由来已久, 早在20世纪初就开始了。1907年2 月, 日本派遣特务土居秀男潜入阜新大孤山定居, 坐探情报。1908年2月,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派其地质课长木户忠太郎、 抚顺炭矿矿务课长田岛犹吉来新邱窃查煤田,并写出调查报告。日本“获知此煤田大有前途,产生了攫取开采权的要求”(《阜新矿务局志》,辽宁画报出版社1994年4月版第11页。)日本大仓组合于1914年6月 27日派工学士大日方一辅等3人化装毛皮商,前来阜新私查煤田。 行至阜新县苇子沟附近被中国人枪杀。日驻华公使小幡酉吉以大日方被杀为由向北洋政府进行外交讹诈。北洋政府允赔3.3万元,达成协议。不久, 小幡却撕毁协议,蛮横提出:“大日方工学士虽表面上以大仓组店员的身份领得毛皮商的旅行护照,但是另外还有调查新邱煤矿的目的,所以这次事件可说是因新邱煤矿而引起的,自应以该煤矿解决赔偿损失的问题。”(转引自《阜新矿务局志》第12页。)日本的外交讹诈得逞,大仓组即按日外务省命令迅即制成攫取新邱由11个矿构成的矿区图 ,并与上海顺济公司周圭璋勾结 ,于1914年8月20日签订合约, 组成“中日合办”的“大新矿业合资公司”(简称“大新”公司),向北洋政府申请允办新邱的11矿区。经外交交涉,北洋政府允由两个公司各领3 个矿区。大仓组遂于11月又在顺济公司内寻得另一名义人拼凑成1 个有名无实的“大兴矿业合资公司”(简称“大兴”公司)。两公司向中国政府请领新邱6个矿区的总面积为59平方华里(187亩)。
    大新、大兴二公司是作为获得采矿权而创立的。从交涉开采矿权一开始,“便由(日本)政府与中国斡旋,达成的谅解是:权利确定后,完全归于‘满铁’。”1916年1月,两公司取得探矿许可。7月7日, “满铁”与大仓组背着中国政府,抛开两公司的中方经理,在日本东京秘密签订新邱6矿区买卖合同。“满铁”以46.3万日元从大仓组买下6矿区的全部权利。“按照合办契约两公司均规定日、中股东各投资半数,不过只是形式上而已,实际上日、中股东均未投资,所需资金随时由大仓组提取。”“满铁”与大仓组签订买卖合同后,两公司虽仍保留着日、中股东的形式,实质上已成为“满铁”本身的独家企业。
    1917年10月31日 ,在新邱举行的开井式上 ,“满铁”代表小林胖生“祝辞”:“按已有之策划,冒寒风,履坚冰,拮据经营,至今十载,终将此宝库收入我之手中,为皇国将来经营满蒙,取得一良好立足之地,现值此可喜可贺开井仪式之际,吾人欣幸何如之!冥希以此地经营满蒙之策源地,愿皇威之向蒙古内部扩展之势,犹如旭日之东升。”(转引自《阜新矿务局志》第49页。)此后,日本吞并中国业主矿区,盗买矿权的活动气焰日烈。1918年5月14日, “满铁”理事长国泽新兵卫对如何利用汉奸、蒙奸作名义人申请新邱矿区作出批示。6月,掀起盗买新矿区的恶浪,开始推行“新矿区运动”。截止1922年5月,“新矿区运动”结束,“满铁”利用刘海轩等15名汉(蒙)奸作名义人,支出贿赂费90400多银元,贿买北洋政府,热河省的大小官僚, 在新邱至清河门止近百里范围内请领新矿区26个,占地总面积141306万亩。
    1928年6月,皇姑屯事件发生后, 两公司的日籍人员全部撤离阜新将新邱东一井封闭。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大新、大兴两公司的日本人逃离阜新。1933年3月1日,伪满洲国第二军接管原属东北矿务局之孙家湾煤矿。当年10月11日,将该矿交由日本关东军特务部经营。
    1934年5月 7 日, “满洲炭矿株式会社”(简称“满炭”)成立。 伪满洲国将孙家湾煤矿折价360800元作股交由“满炭”经营。“满铁”将“大新”、“大兴”公司折价作股交给“满炭”经营。“满炭”在阜分设新邱、孙家湾两个煤矿。随之,对阜新煤田进行全面调查 。1935年1月18日 , “满炭”理事会会议确定“开发”阜新煤田初期计划。1936年10月1日, 满洲炭矿株式会社阜新矿业所(简称矿业所)成立。矿业所设所长、次长各一人;所内设庶务、经理、矿务、工作、操炭等5课分掌业务; 所下辖孙家湾炭矿和新邱开发事务所。11月,孙家湾露天堀开始出煤;矿业所矿务课内设立五龙、太平、高德3个调查班,分头进行煤田调查,调查班刚组建一个月, 煤层状况未及查清,即急不可耐地相继开建12个矿井。1937年5月, “满炭”决定将黑山县八道壕煤矿划矿业所所属,称八道壕采炭所;10月,平安调查班成立,平安地区开始建井。1939年4月1日,高德、平安两开发事务所同时升格为采炭所。同日,矿业所将日本矿主的泰平公司经营的米家窝铺煤矿收买,改称城南采炭所。至此,矿业所下辖的采炭所,由初建时的1个增至8个。各采炭所计有生产斜井44个、露天3座,在建斜井1个,露天2座, 成为“满炭”系统的最大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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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死人仓库中被救出的阜新劳工
张怀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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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劳工张顺廷在劳工展上
控诉日本残害劳工罪行

    新义线铁路于1937年10月1日全线营运,满炭阜新制作所于1937年9月建成;奉天造兵所阜新工厂于1938年 3 月正式生产火药, 阜新发电厂于1939年9月开始送电。
    1939年10月1日, 矿业所实现“日产万吨”, 13 日日产超过万吨。1940年年产煤量达到337万吨,占“满炭”总产量的34%,居“满炭”所属煤矿之首。但不久,随着“满炭”的经营恶化,矿业所的新建矿井逐年减少。1941年12月11日,太平洋战争爆发,为增加煤炭产量,满足军工、钢铁、化工及其他工业对煤炭需求的急剧增长,日伪当局遂与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简称“满业”)商定改组“满炭”机构方案。
    1943年2月26日,阜新矿业所与“满炭”脱离, 改组成立阜新炭矿株式会社。社本部设社长1人,设2局、4部,各部置课分掌业务。社下辖6采炭所、2事务所;医院、教习所各1;另设5住外出张所。 当时炭矿会社总资本2.2亿元,全部由“满业”承受。总生产能力450万吨(不含八道壕的26万吨)。从业人员总数46741人。当年新建矿井2个, 产煤 389 万吨。1944年,全会社产煤427万吨,为日伪时期最高产煤年份。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者战败投降,炭矿会社随之解体,掠夺终止。自日本入侵阜新以来,共掠采煤炭近3000万吨。其中,从1936年至1945年8月, 就从阜新掠夺煤炭2527.5万吨。(《阜新矿务局志》第4页,辽宁画报出版社1994年4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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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狼狗圈中逃生的阜新劳工黄邦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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